關係到個人就醫權益,有健保真好! 107年6月開始,看病領藥新改變: 1.未攜帶健保卡就醫當次,慢性病箋最多領30天藥。 2.慢性病藥品遺失損毀,再就醫需自行負擔費用。 3.住院押健保卡,改成不需押卡,查驗後即歸還。 4.代替他人領藥,增加受監護者、失智病人,可不必親自領藥。 Tags: 0 comments 11 likes 1 shares Share this: 林碩彥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我們重視藝文內涵豐富、教育文化傳承、科技新知成長、親子互動休閒,正向的公眾力量,成就了城市幸福的美好,帶來更進步的思維,期待我的友善熱忱,給您愉快美麗的心情。 7438 followers 7302 likes View all posts